为什么律师不愿意打二审
事实上大多数律师确实不喜欢打“翻案”官司,尤其是委托人没有委托律师参与前期诉讼程序的案件。之前的诉困历裂讼程序中,你委托别的律师甚至没有委托律师案件败诉了,败诉后想要委托新的律师通过二审、再审等程序纠正之前的裁判结果。在这类情况下,律师想要达到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目的,往往比一审直接胜诉要困难的多。律师此时的工作不仅仅是对抗对方的意见和证据,或是纠正法官对案件的认定和看法,更困难的是需要处理之前诉讼中当事人或原代理人所犯的错误。如果通过律师的努力得以“翻案”胜诉,当事人与律师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能,律师无疑是给自己又增添了一个败诉案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为什么律师不打行政官司
律师不打行政官司的原因如下:职业规范,专业领域。
1、职业规范:律师在职业道德规范中有禁止代理“恶意”官司的规定。因此,律师认为某个行政官司是“恶意”的,就会拒绝代理。
2、专业领域:会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经验来决定是否代理某个行政官司。律师对某个行政领域不熟悉,就不愿意代理相关的行政官司。
为什么律师不愿意打二审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一般一审处置不当而败诉,二审的难度会非常大。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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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不想打二审
二审改判是不需要得到一审的同意,二审是能够直接判决,但是要获得二审改判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件的二审都不会改判。二审改判的情形: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3、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却支持其诉讼请求。
为什么律师不打行政官司
行政官司因为涉及到本地的行政机关利益,很多机关是找到当地司法局向代理律师施加压力,本地律师都会有所顾忌。外地律师受案发地的司法局管辖,所以不会有太大压力。00:00 / 00:2770%快捷键www.jizhuba.net说明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音量提高10%↓: 音量降低10%→: 单次快进5秒←: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不再出现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