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上的产假天数是怎么算的

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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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按天计算,每天的津贴由你所交生育险的基数确定,基数越高,津贴越高,也是按多交多得原则确定,具体计算方式由系统确定,各省不一,以参保地所在省为准。

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员工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需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如果职工生育或是流产前12个月内没有变动过工作单位,那么需要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如果期间变动了工作单位,则需要按照前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的加权平均数来计算。例如一个人每隔月工资7000元,在生育前12个月以内分别在a单位工作了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元,而在b单位工作了10个月,平均工资为7800元,那么她的生育津贴为(6000*2+7800*10)/12=7500元。

职工处了享受生育津贴之外,还可享受固定的假期天数,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期15天,晚育假30天,共计有143天。

生育津贴产假天数怎么算

法律主观: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www.jizhuba.net,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津贴怎么算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员工产假天数是按生育津贴上的天数来算吗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