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过世了媳妇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一、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1、儿子死了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www.jizhuba.net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赡养义务从什么年龄开始

1、父母60岁以上或没有生活能力时或者子女有独立经济能力时,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

2、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在儿子死了之后,儿媳妇是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没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所以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是子女。儿子去世,则儿媳与之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儿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儿媳妇尽了赡养义务,在公婆死之后,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如果老人没有子女或其它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孙子或孙女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赡养(但是这个也是有条件的)。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1、儿子去世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 2、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4、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妇在儿子去世后没有赡养婆婆的法定义务。 5、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7、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遗产有无继承权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

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儿子死了媳妇赡养老人的义务问题:儿子去世的,媳妇没有义务赡养老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继承权。老人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