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伤情鉴定怎么做
一、被人殴打伤情鉴定怎么做
1、被人殴打伤情鉴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鉴定资料;
(2)鉴定登记,指定鉴定人;
(3)核实医疗机构材料,鉴定客体检查;
(4)鉴定科室主任审阅鉴定材料,定性;
(5)鉴定人书写鉴定底稿,审核人批阅;
(6)鉴定打印,文书校对,出具鉴定正文;
(7)鉴定中心整理材料,鉴定审核人及文书签字;
(8)鉴定书封装。出具鉴定;
(9)被鉴定人凭鉴定鉴定文书开具的取鉴定书凭证取鉴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被打了怎么做伤情鉴定技巧
被打了伤情鉴定技巧方法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5、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果鉴定事项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
一、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
1、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打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www.jizhuba.net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被打了怎么做伤情鉴定
伤者申请伤情鉴定的程序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的,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
4.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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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
法律依据: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医鉴定制度: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