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流程
招投标流程是:
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2、投标人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4、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由投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www.jizhuba.net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投标流程
招投标流程一般是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五大步的,招标投标的程序中,是包含了八个事项的,每一个的阶段都是会有相关的时间节点的,在投标的活动中,是会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对整个的投标招标活动,进行相关的监督以及证明的。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最多18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