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法律分析: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法律分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www.jizhuba.net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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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承担哪些刑罚的执行任务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司法局,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