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和附加刑有哪些?
主刑和附加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其中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属于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分别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www.jizhuba.net、无期徒刑和死刑。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关于罚金的裁量原则,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包括
法律分析: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