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5年了怎么申请解除

限制高消费怎么申请解除

限制高消费申请解除方法如下: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院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然后申请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2、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

限制高消费令对自然人的限制有哪些

限制高消费令对自然人的限制如下: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5、不得出国出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

限制高消费的解除方式如下: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如果想要解除,也需要被限制消费人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在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符合解除条件的,可以取消限制高消费令,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高消费去哪里申请解除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怎样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法律分析:一、解除方式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院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然后申请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令。二、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限制高消费措施异议,参照适用失信名单规定的异议处理方式,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不服驳回决定的,可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十五日内决定。由上可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措施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仍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www.jizhuba.net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怎么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法律分析:第一种解除方式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院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然后申请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第二种方式是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