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监视居住很可怕

为什么监视居住很可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为什么监视居住很可怕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有很多限制,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为什么监视居住很可怕?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个人自由的措施,它使得个人的行动受到限制和监控,从而剥夺了个人的隐私权利,造成了潜在的人权侵犯。以下是www.jizhuba.net监视居住的一些可能造成的隐患和危害:

1. 对个人自由的限制:监视居住所限制的不仅仅是睁培个人的行动自由,还有个人的沟通自由、隐私保护等权利,使得个人的自由受到了不必要的限制。

2. 对正当性的侵犯:监视居住可能导致个人被无限期地困在一个地方,但这种限制有可能是不正当的、过度的,这样就可能导致个人的正扮碰当权益悉缺唯受到侵犯。

3. 对个人心理的影响:无论是掌权者还是被监视者都会受到心理的压迫,会产生种族恐惧、不平等感和不安全感等,对个人的精神和身体都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4. 对社会和谐的破坏:监视居住会导致社会的紧张局势和不信任情绪,从而破坏社会和谐与社会正常运作。

总之,监视居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需要慎重考虑,应该尽量保护个人的自由和人权,而不是将个人的隐私和自由牺牲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