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不按实际面积?
第一条: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面积为准
在测量时,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应该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在土地四至范围内面积进行测量,据实登记颁发证书,多出的面积不得强行收回。
第二条:已经占用得到补偿的原则上确权时扣减
也就是说之前农户承包的土地已经被依法征用且得到了补偿,在本村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原承包地的面积中减除,不再确权登记。
第三条: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照原用途和面积确权
对因国家及地方修路占用的土地,在确权登记时按照原来的面积和用途确权登记,但对征用后多出的承包地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免发生新的纠纷。
第四条: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在村、组内因修建公路、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经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予补偿的,不计算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然按照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
第五条:在第二轮承包期间,村里动过土地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本着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原则,通过村民或小组协商,形成决议,按照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
第六条:没有批准进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没有经过批准,自行在承包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以及其他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土地确权为什么不按实际面积上报和不合法
按照确权面积。如果实际面积和确权面积存在争议,需要通过申诉,必要时须经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土地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确权怎么不按时种面积呢
农www.jizhuba.net村土地确权,是个杂乱的工程,每个区域的状况各不相同。这次确权是要保证农村土地承揽权的稳定,不是从头打散再分配。那么,在确权丈量过程中,比二轮承揽分配时的挂号面积,超出的部分,怎样处理呢?
1、多出面积较少:
关于多出来的土地,假如数量较少,比如说不到10%,原则上仍是由原承揽者承揽,各种种粮补助仍是依照,二轮承揽时断定的面积核算。颁证时,确权书上注明,二轮承揽时的面积和确权之后的实践面积。
2、由于其时丈量技术落后,而形成的犁地实践面积,多于挂号面积:
按实践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丈量的面积。假如地块是种粮的,国家的粮食补助仍是依照二轮承揽时断定的面积核算。
3、荒地确权问题:
荒地原则上归于村团体一起一切,不能由于私自开垦耕耘,就给开荒者确权发证。关于这类土地,要经过全体乡民团体洽谈,并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权挂号!可是,能够依照村团体土地,其他承揽方法处理。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的方法承揽出去。那么也能够确权挂号。
4、成心隐秘数据:
还有一种状况是,本来承揽的土地面积就是4亩,但有些农人为了少交农业税,成心少报了1亩地数据,形成计算上的误差,这1亩地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地”。关于“黑地”,在土地确权时应计入确权面积。
5、多出的面积过多:
关于面积超出过多的,施行“有偿使用”或“退承揽地”的方法,详细规范由各自村团体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