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快要过期了在异地能办理吗

身份证快要过期了异地可以办理吗

如果所www.jizhuba.net在省市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快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法律分析:身份证快要到期时,可以进行异地办理,并非必须要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相貌不要发生较大变化,身份证要登记指纹信息。2、不要有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等等。3、需要在办理身份证当地合法居住或就业,或者上学,都可以,居住和就业都要满足六个月。4、办理时需要带着户口簿,已过期或者损坏的二代身份证,居住证。仅凭复印件不给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身份证快过期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身份证快过期了,能异地办理吗

1、不能,过期身份证被视为无效身份证件,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无法办理银行相关业务;

2、建议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3、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部分地区(一般是发达地区)可以当即领取;

4、《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

身份证快要过期了人在外地要回去办理吗

身份证快要过期了,一般是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补办身份证、并采集指纹的,异地办理身份证,至少在2017年7月之前,还是个麻烦事。

根据《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要求:

其它省市的在外人员也可以到各采集检测点来办理采集检测刻录光盘,填写《委托书》一并寄回家,让被委托人去派出所办理。

身份证马上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身份证过期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

2.到达派出所后,询问工作人员关于异地办理换证的事宜,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拍摄换证的头像照片。

3.在柜台办理换证时,到时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身份证进行核对,将数据录入系统,再对你进行指纹录入。

4.录入完成后,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申请登记表,你需要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时缴纳工本费(一般为20元)。

5.最后你会领到一张身份证异地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证件领取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