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视为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劳动者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劳动者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劳动法自动离职规定
1、劳动法规上没有“自离”这个法律术语的。是一些企业自己规定的一种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一般指员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属于法律上的旷工除名处理。
2、有医院证明,请病假是有权利,如果公司以劳动者自离而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或投诉,要求公司按照工作年限一年两个月支付双倍赔偿金。或者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什么叫员工自动离职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www.jizhuba.net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