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十不吊原则具体是什么
法律分析:吊车十不吊原则包括: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2、超负荷不吊;3、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4、斜拉工件不吊;5、埋在地下物件不吊;6、安全装置失灵不吊;7、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8、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9、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10、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法律依据:《中华www.jizhuba.net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吊装作业十不吊是什么?
“十不吊”是起重作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十大原则。
(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是用来驱动工作机构的动力设备的。常见的驱动装置有电力驱动、内燃机驱动和人力驱动等。电能是清洁、经济的能源,电力驱动是现代起重机的主要驱动型式,几乎所有的在有限范围内运行的有轨起重机、升降机、电梯等都采用电力驱动。
对于可以远距离移动的流动式起重机(如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多采用内燃机驱动。人力驱动适用于一些轻小起重设备,也用作某些设备的辅助、备用驱动和意外(或事故状态)的临时动力。
吊车十不吊国家标准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