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请找哪个部门咨询

农村宅基地咨询哪个部门

申请宅基地主要由乡,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地上房屋为82年之前建造,至今未翻扩建,产权未变动的符合条件才可确权,可以到镇国土分局申请确权,经村镇县(市)同意(盖章加分管土地的领导签字)后,进入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或者凭土地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的乡镇登记窗口申请房产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宅基地审批要www.jizhuba.net咨询哪个部门?

解答:

宅基地审批要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尽管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将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权限移交给了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但实际操作中,首先要查询拟建宅基地的村庄规划情况,然后必须查询拟选地块的土地分类才能确定究竟由谁来审批。

解答:

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归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宅基地的申请,讨论通过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解答: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归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宅基地的申请;讨论通过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归谁管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农村宅基地咨询在哪个部门

农村宅基地咨询国土资源管理局。不论是我国的农村土地或者城镇土地都属于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局的范畴。

不过目前已经开始实行垂直管理制度了,因此农村土地(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该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进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内容表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是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先向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以行政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有争议的,也就是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争议。因此要先依法由行政登记机关进行处理;

除非起诉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行政机关申请并处理,否则在未经行政机关处理前,直接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驳回起诉。

农村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申请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申请宅基地去哪个部门

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管。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和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