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的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建筑工地员工工资发放是安全员管吗

这个看工地老板的具体分工,老板让谁负责就是谁发工资,没有规定必须是哪个岗位发放工资。

建筑企业工地人员工资发放问题:

严格来说,这种做法是有问题的。

一是未发放的职工工资,不能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二是当年计提未发放的工资,来年在汇算清缴时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建筑工地工资发放规定是什么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抵付。1.施工企业必须在建设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账户,并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2.施工企业必须将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少于10%的款项,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建筑工地工人工资标准?

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标准一般由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地方性最低工资标准决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另外,建筑工地工人的具体薪资还需要考虑到工作地点、岗位等因素。例如,一线城市的建筑工地工人因物价高涨工资待遇通常高于二线和三线城市的同行。建筑工地工人的工资待遇应该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且不应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重要的。

建筑工地打工如何要出工资?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www.jizhuba.net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