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一岗双责是指什么
安全一岗双责的法律概念为“一岗”指的是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具体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www.jizhuba.net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激励惩戒结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区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的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依据:《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激励惩戒结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市、区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党组成员的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即一个岗位同时要负两种责任,包括原来本职工作的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相当于在原来的工作责任上更突出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一岗”是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内容
法律分析: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一岗”为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为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对本级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负有领导和督促的责任;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给予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