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到期换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可以,目前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吗?

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一般情况下可以异地换领身份证,但以下三种情况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3)有不良信用记录,如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以及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流程:(1)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www.jizhuba.net(2)缴纳证件工本费,换领工本费为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工本费为40元,办理二代临时身份证为10元;(3)办理周期一般为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交通不便地区办理周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目前在北京异地换领身份证一般需要14个工作日;(4)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北京地区会收到公安机关发的短信通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到期了可以异地更换吗

法律分析:可以。身份证到期了是可以异地更换的,带上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即原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前往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异地办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身份证过期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

2.到达派出所后,询问工作人员关于异地办理换证的事宜,一般情况下,需要先拍摄换证的头像照片。

3.在柜台办理换证时,到时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身份证进行核对,将数据录入系统,再对你进行指纹录入。

4.录入完成后,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申请登记表,你需要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时缴纳工本费(一般为20元)。

5.最后你会领到一张身份证异地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证件领取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身份证到期换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身份证到期,在异地是可以更换的。身份证到期异地更换流程以及携带材料:1、可带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相片回执到派出所户政办理点。相片回执单要提前到照相馆办理,拍照后有张公安系统联网的相片回执单,带编号的,需要告诉拍照的说办理身份证相片的回执。2、到了大厅后表明来意,工作人员给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让填写,可对照模板。填写完表之后交回给工作人员即可。3、将居住证和原身份证以及相片回执单交给了工作人员,对方拿着身份证和居住证对照了下,并将身份证放在一个刷卡器处,看着相片回执单然后在电脑里操作了一会。4、对着摄像头,给拍头照,要录入头像信息,接着将大拇指伸进一个指纹采集器,几秒钟就采集完了。接着工作人员开一张缴费单,去附近的xx银行缴费并拿缴费凭证返回。这个缴费单是证件工本费20元。5、回到办证大厅将缴费凭证交给工作人员,对方开一张身份证办理回执,凭此张回执领新身份证。并把原身份证和居住证交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