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性质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

这一概念道出了公安机关性质的三个方面:即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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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组织属性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组织属性是公共安全保障机关。主要依据如下:

公安机关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性质,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规定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二是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同时具有刑事侦查、执行刑罚等职能,是国家刑事执法力量。

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安局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通常说,公安机关的警察有民警和刑警。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属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受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级公安机关的工作。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体现在公安机关的一切公www.jizhuba.net安实践之中,体现在全体公安民警执行公安任务、行使公安职权的行为之中。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国家的侦查机关,负责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进行刑事诉讼活动,负责追究犯罪,实质上也就是在执行追诉职能。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也是主要的诉讼主体,这主要是从这样一种意义上讲的,即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不仅同样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而且在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诉讼阶段,公安机关还始终处于指挥者和主持者的地位,是这个阶段刑事诉讼得以成立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得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公安局和警察局的区别:

当下国内某些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和群众喜欢称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派出所“为“警局”、“警署”,这是错误的,公安、公安机关是国家机构的正式名称,不容更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机关

百度百科-公安

公安机关属于什么性质的机关

法律主观:

1、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2、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