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国家规定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一)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二)建筑工程施工质且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裹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墓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4条中规定,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条件有以下五方面:

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功能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复查合格;

主要使用功能抽查合格;

观感质量通过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合同内容的约束。但是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标准作出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可以分为约定标准和法定强制性标准。约定标准主要是指合同设计文件的要求,有的还包括工程质量拟达到的奖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不能低于法定强制性安全标准。法定质量标准是指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根据原建设部2000年《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三条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www.jizhuba.net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相关规定中,有些属于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的内容,属于推荐性标准,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里的竣工验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既包括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也包括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