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人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欠工人工资不给最有效的方法是劳动仲裁。
公司欠工资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员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仲裁的特点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2、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3、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所谓特殊性,是指这里规定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个人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地欠工人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工地干活拖欠工资的解决方式如下: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拒不赔偿,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欠工人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欠薪不给的处理方式,以下毁旅:
1.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丛贺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当事人的工渗余派资报酬。
老板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老板欠工资不给,按以下方式处理最有效: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欠 工资 不给有效的解决方法有: 1、先和公司进行平等协商,可以各退一步达成目的,如果能协商一致最好要形成书面文件; 2、 申请劳动仲裁 ,由 劳动监察 部门协商要求公司支付足额工资; 3、如果有一定的 证据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 诉讼 ,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 ,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 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www.jizhuba.net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