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荒地村里有权利收回吗

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

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开荒需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即村委会的同意,未经批准开荒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不过按人性化操作,可给予开荒农民一定的补偿。

虽然荒地荒山属于集体所有,但集体在收回使用权的时候,应当对地上附着物给与一定的损失。如果对赔偿不满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一般规定,农民自行开荒地,可无偿使用3年,3年后村委有权收回。土地是国家的,只能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开荒地三年不要税费,三年后就应该由村委会承包下去,你就应该交承包费了。补偿项目有:

1、开荒误工费;

2、土壤改良费;

3、地上建筑物费,青苗费,

4、其他一切你为此付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被抛荒,村里有权收回。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国家十分重视保护耕地资源,根据法律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耕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自己开荒的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法律分析:村委会有权收回开荒地,有权将其发包给其他村民,但也需要给开荒村民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由此可以看出,村民所开垦的土地经营、管理权属于村委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二款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进行。

当年开荒地有合同,村里有权利收回吗?

第一,先说说有没有权收的问题。农村土地已经实行“三权分置”,不管是已经开垦纳入承包耕地范畴的,还是还没有开垦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所有权是国家的,由村集体管理使用。

因此,从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说,村集体是“四荒地”的管理使用组织,在没有正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有偿承包前的,集体想收就收,法律上是支持这种权利的。

第二,有权收与能不能收是两事。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往往又很骨感。在我所知道的农村中,随着农村家庭人口的不断增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确实让不少新增人口多的农村家庭不得不想办设法弄土地,否则就难以维持一家人的吃饭问题。

如果有条件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开垦荒地是最直接快捷的一种办法。当农户辛辛苦苦开垦出一片地来耕种后,从法律上说村集体确实有权收这片荒地重新发包或招标,但现实中的村干部谁也不愿意出这个头去收地。

毕竟农户也付出了自己的辛勤劳动才开垦出这一块地来耕种养家糊口,你又于心何忍去这块地?如果碰上开垦荒地的是一个比较强势的人,村干部就更不想去惹这种麻烦了。

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一、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1、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开荒需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即村委会的同意,未经批准开荒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并给予开荒农民一定的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二、村民的权利有哪些

村民的权利如下:

1、依法选举和罢免有关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有权投票推选www.jizhuba.net、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提出议题议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

3、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

4、进行监督质询。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