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起

双倍工资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律分析: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规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最多可以拿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最多可以拿几www.jizhuba.net个月的双倍工资

1、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用工后的第一个月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这一个月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用工后的第一个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法律主观:

双倍工资属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起

双倍工资是基于建立劳动关系却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条的规定,而应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双倍工资赔偿和缴纳社会保险金应从什么时候算起

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赔偿的规定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此前没有。

社会保险金原则上是从员工到该单位参加工作的当月计算。

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工资赔偿属于劳动报酬争议,是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的。

而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属于福利,只能在时效期限内计算了。

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

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