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www.jizhuba.net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团州》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差弊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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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报销需要准备的哪些材料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