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法律分析: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www.jizhuba.net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执行刑罚处罚的机关有哪些,各机关分别执行什么处罚?
不对。。
公安机关只能是部分刑罚机关。
只负责执行剩余刑期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