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其中一方征信有问题会影响另一方吗
一、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影响另一方吗
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失信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
(一)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
(二)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其中一方征信有问题会影响另一方吗
夫妻其中一方征信有问题会影响另一方。
夫妻双方是一个经济体,因此,银行在考察一方的信用状况时,也同时会考虑另一方的信用状况。夫妻一方如有征信不良记录,很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限制高消费令,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若情况严重,父母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孩子的上学、就业均有可能会受到阻碍。
征信会影响的方面,具体如下:
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
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影响另一方吗
法律分析:会对另一方产生影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失信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1、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2、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另一方可以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买房的,一般会审核夫妻双方的征信,所以无论是哪一方征信不好,都不能贷款买房,因为银行一般会直接拒贷。
法律依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第二十八条 认定失信行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国家有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认定标准的,省有关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省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认定标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由省、设区的市有关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会同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认定标准。
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影响另一方吗
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在特定的情况下会影响到另一方的。比如如果是夫妻一方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车贷或者房贷的申请,这时候银行会查夫妻双方的征信记录,一方如果征信有问题肯定会影响到另一方的。但是如果是进行个人贷款,并且贷款资金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这时候www.jizhuba.net银行一般不会查另一方的征信记录。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夫妻其中一方征信有问题会影响另一方吗
法律分析:会有影响。夫妻双方是利益、责任共同体,在财产方面一般而言相互牵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为避免风险,往往会考虑配偶双方的信用状况,因此其中一方征信存在问题,也会影响另一方的购车、购房等贷款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