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不满意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

既然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费就是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经费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服务管理友洞,损害其余正常交费业主的利益,还会激化矛盾,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建议业主在遇到问题时,不宜采取长时间拒交物业费的消极方式进行对抗。若灶告唤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不满意,应通过正常途径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加以解决;还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和重新选聘www.jizhuba.net物业服务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隐凯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对物业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枯樱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解决。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纠纷时,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法律人士也提醒广大业主,“对物管服务不满意,我就不交物业费”这样的理由,在法庭上是不成立的。根据《物业早败闭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既然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费陆裂就是业主应尽的法律义务,笼统的“物业服务质量差”并不能成为推翻合同约定、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如果物业公司提供了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也有权拒交。但是这些情况都需要业主保留并提供确凿的证据,否则无故拒交物业费将得不到法院支持。